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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公费医疗办公室关于2017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

  根据学校《关于2017年寒假安排的通知》,本学期医药费报销时间截至2017年1月12日,于2017年2月27日开始正常报销。
  为了保证寒假期间广大学生和教职工的报销需求,特增加四次次报销时间:
  2017年1月16日上午 8:00—11:00
  2017年1月17日上午 8:00—11:00
  2017年2月13日 上午8:30—11:00
  2017年2月23日 上午8:30—11:00

  2016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至2017年3月31日,过期作废。请大家相互转告。
   


      北京交通大学公费医疗办公室
           2016-12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