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2016年寒假安排的通知》,本学期医药费报销时间截至2016年1月26日,于2016年2月25日开始正常报销。 为了保证寒假期间广大教职工的报销需求,特增加一次报销时间:2016年2月18日 上午8:30—11:00 2015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至2016年3月31日,过期作废。请大家相互转告。
北京交通大学公费医疗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