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二级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寒假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,落实单位、部门和个人责任,防范开学后春季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,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[2009]12号文《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现就本校寒假期间和开学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认真排查,做好开学前的准备
1.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完善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预案和工作方案
校内各二级单位应按照学校流感防控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,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。
2.加强监测和排查,做好师生健康信息确认
各学院、各二级单位应及时通知并指导师生员工,做好假期流感防控工作,尽量不要去人多空气不流通的地方,不与流感病人近距离接触,返校前七天进行自我体温检测,如有发烧请及时就诊,体温正常两天后再返校,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卫生防护和健康状况登记。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健康管理。
二、严防严控,做好开学后的防控工作
1、把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作为开学后的第一堂课,增强学生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,争取学生积极配合学校防控措施落实。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,注意日常个人卫生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;一旦出现异常症状,应及时报告宿舍长和辅导员。
2、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午检,仔细询问并登记是否有发热、咳嗽、咽痛等流感样症状,实行“零”报告制。
3、各学院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。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,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,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停止上课。
4、学生和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等流感样症状,须及时戴上口罩到校医院就诊,单位要指定专人督促患病学生就医,期间不得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。如果同一班级2天内出现集中发热病人5例以上(含5例)或同一宿舍超过3例以上(含3例),必须立即按学校有关程序报告,并积极配合处理疫情。
三、坚持“非必须,不举办”的原则,合理安排学校各项活动
开学期间,各学院和各二级单位应坚持“非必须,不举办”的原则,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,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。对于必须举办的活动,必须坚持“谁主办谁负责”的原则,制定专项工作预案,建立组织领导机构,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,细化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活动应坚持“能在室外进行的绝不在室内,能小范围开展的就尽量不扩大范围”的原则,减少人员密切接触的机会。如果在校园内承办其他学生活动,必须和活动主办方签署防控协议,明确职责,加强防范。
同时,学校应加强对校园人员出入的管理,减少和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,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。
四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加强校园环境整治
各学院、机关部处应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,后勤集团和各部门应加强教室、宿舍、图书馆、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,开学前后各一周公共场所每日消毒一次。在校园内和学生宿舍积极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,清扫保洁,消除卫生死角,防范甲型H1N1流感和春季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。
五、校医院要加强管理,防止出现院内感染
校医院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型流感诊治规范,妥善处理就诊的发热病例、流感样病例、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,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,防止发生院内感染。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等规定处置、管理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,严禁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系统。
六、国际友人的管理和服务
国际交流合作处要加强归国留学生和外籍教师、来校国际友人等的健康观察。做好登记和后勤保障工作,如有发热及时报告和就医。
七、做好应对疫情的各项准备
按照学校流感防控预案进行必要的物资储备,做好隔离宿舍、隔离病房等相关准备。要不定期组织开展针对H1N1流感疫情应急演练与培训工作。
北京交通大学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
2010年1 月20日